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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某某交通肇事罪减刑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罪犯崔某某在刑罚执行期间,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第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崔某某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的刑罚执行,刑期从本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即自2018年4月20日起至2021年7月6日止。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特日格勒审判员 李 慧 来审判员 青格勒花 书记员: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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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造成一人死亡,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家属在事故发生后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黄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造成一人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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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闫XX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重伤并逃逸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犯罪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得到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在量刑时予以从轻考虑。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根据本案的具体事实和情节,判处被告人闫XX缓刑,对闫XX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闫X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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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梁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梁某能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可以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梁某犯罪情节较轻,能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如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三款、第七十二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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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田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田某能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田某犯罪情节较轻,能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如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三款、第七十二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田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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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王某某犯交通事故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案发后,王某某委托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王某某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自行达成协议,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已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王某某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有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接收社区矫正的评估报告,故对王某某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根据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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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雪某交通肇事罪一案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雪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死亡,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鉴于被告人周雪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各项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对方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周雪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19日起至2017年4月18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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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王某某的辩护人提出,除两辆大货车相撞起火原因是多因一果本院予以注意外,其他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并负主要责任,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王某某肇事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交待其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判处。鉴于王某某犯罪后能够积极尽力赔偿被害方的部分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方的谅解,同时又具有自首情节,故对其从轻处罚。结合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接收其进行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报告,故对王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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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刑事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造成被害人洪某某重伤的严重后果,并在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马某某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马某某犯交通肇事罪,造成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被告人马某某肇事逃逸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首成立,且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应依法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马某某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应对其宣告缓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洪某某的赔偿请求12万元,因肇事车辆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平安财保齐市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故应由平安财保齐市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公诉机关对马某某的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依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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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刑事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马某某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马某某犯交通肇事罪,造成一人死亡,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马某某主动报案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应依法从轻处罚。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应依法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马某某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好,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应对其宣告缓刑。公诉机关对马某某的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和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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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肇事,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成立。鉴于案发后被告人林某某能够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对被告人林某某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林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 陈东梅人民陪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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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XX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王XX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王XX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王XX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且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王XX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人民币410000元,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王XX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危害社会的危险,如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宣告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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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xx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xx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xx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xx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已得到谅解,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如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从轻处罚,宣告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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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刘xx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刘x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及辩护人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刘xx归案后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且已得到谅解,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如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从轻处罚,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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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xx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xx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xx肇事后主动打电话报警并积极抢救被害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xx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xx认罪、悔罪,如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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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xx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对辩护人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xx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xx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虽然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但考虑到xx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如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故本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基础上对xx从轻处罚,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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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周某某将伤者送往医院并打电话报警,如实供述交通肇事事实,系自首,但因上述行为同时系肇事者的法定义务,故可对其适当从轻处罚。周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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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井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井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井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如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井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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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张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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